文育富 2007年09月12日 17:20
美军联合军事体制始于1942年。当时美军为赢得二次世界大战,仿效英国成立了临时性的联合军事体制,以协调各方军事行动。战后从法律的层面对联合军事体制加以了保留。然而受制于军种利益的羁绊,改革存在诸多问题。
艾森豪威尔总统于1953年和1958年对这一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试图使参联会主席、联合参谋部和作战司令部相互独立,达到分权制衡的目的。但由于国会的制肘和改革措施的不到位,并未建立合理的高层联合体制。越战的失利,暴露出了美军方方面面的问题。之后因拯救在伊朗被扣美国人质行动失利以及驻贝鲁特美海军陆战队遭恐怖袭击事件,直接引发了国内外对联合军事体制的不满,最终促成了《1986年国防部改组法》的出台。该法扩大了参联会主席、文职官员(国防部长等)及战区司令部的权力,大大削弱了四军种的权力,基本建立了合理的高层联合军事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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